苏政办发〔2017〕6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各委办厅局,省各直属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“两减六治三提升”专项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发〔2016〕47号)和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6〕128号)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“四个一批”(关停一批、转移一批、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)专项行动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,详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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